
2026年9月8日,北京证监局发布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因在同辉信息(920090)年报审计及发行股票相关鉴证业务中未勤勉尽责,大信所被罚没合计981.13万元,四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步受到处罚。之前的2025年10月,同辉信息(920090)已收到北京证监局正式下达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。
徐劲律师(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)认为,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、印花税及佣金损失。(徐劲律师专栏)
暂定索赔条件:
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买入,并在2024年4月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(最终索赔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)。(同辉信息维权入口)
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,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(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),证券交易记录流水(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,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)。
(本文由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(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)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,执业十余年来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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